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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來函有關ODF-CNS15251文件格式持續推動

⭐訊字第109064號


轉知教育部來函惠請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、網站提供下載之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件格式。

依行政院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」及本部「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 格式執行計畫」,惠請同仁配合事項如下:

(一)電子公文附件採用ODF文件格式之使用比例,依前揭計畫109年目標值需達100%,請持續宣導辦理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以 ODF文件格式檔案提供。

(二)網站(含委辦計畫)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,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。

(三)鼓勵學研計畫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、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、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格式之軟體,作為教育應用工具,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。

圖書資訊處網站設有ODF相關專區,http://cc.web.shu.edu.tw/odf-promote/
敬請同仁多加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