⭐訊字第107027號
一、教育部為結合大專校院、高級中等學校及民間團體資源,招募、組織並培育資訊志工,以多元、行動化巧思與創意,協助擴散偏遠地 區民眾資訊應用及加值能力,持續辦理資訊志工計畫。
二、資訊志工服務範圍為教育部數位機會中心及臺灣數位發展程度3至5級區域之國民中小學,團隊組成包含領隊1名、副領隊(視需求 提出),以及資訊志工至少5名。本計畫為全額補助,補助額度依各團隊計畫內容核定,每隊補助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,計畫期程自 核定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。
詳細實施說明請參閱資訊志工網站(https://ecare.moe.gov.tw/ecare/news-details.php?id=170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