⭐訊字第114043號
親愛的老師,您好:
為維護民眾對文書軟體的自主選擇權,並落實軟體平權,行政院已將 ODF 訂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。教育部亦配合行政院政策,依臺教資(五)字第 1142701302 號函,請各校持續推動「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ODF-CNS15251)實施計畫」,其中一項關鍵績效指標為:「教職員參加 ODF 教育訓練時數需累計達 6 小時」,以強化教職員對 ODF 格式之認識與使用。
自即日起,敬請您撥冗於115/07/15前完成 線上課程6小時(自本處教育訓練網頁中自選課程)及課後問卷,以為統計。若您曾教授過ODF相關課程內容,或已取得ODF相關學習認證,請直接填送課後問卷,完成課後問卷亦視同完成課程要求。
感謝您的協助與參與,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業務窗口 單心怡(分機 82282、sis@mail.shu.edu.tw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