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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來函,請持續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ODF-CNS 15251)相關事宜

⭐訊字第111041號


一、依行政院「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ODF-CNS 15251)實施計畫」(110-112年)辦理。
二、惠請各單位與教職同仁配合事項如下:

(一)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。
(二)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,應支援ODF文件格式。
(三)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ODF文件格式。
(四)學研計畫文件、成果等相關文件、表單,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。
(五)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ODF文件格式。
(六)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。
(七)校內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,並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(鼓勵)師生使用ODF格式。

另,以下網路資訊歡迎同仁多加利用: